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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编号: |
HY09082754003 |
| 信件类型: |
户口 |
| 来信标题: |
请问我能否户口入京 |
| 来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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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户口是外地的,档案由公司统一放在市人才,人才给了一份集体户的纸件。我丈夫是北京东城的户口,结婚年数不够10年,且我也不够45周岁。我们目前住的房子的户主是我丈夫的父亲,我想咨询下,如果我公公同意,我能否落户在我们目前住的这套房子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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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人: |
小商 |
| 来信时间: |
2009年0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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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1、待您满足“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的条件后,可申请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口。 2、申请办理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口,须提供的住房证明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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