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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详细信息
信件编号: HY10020548891
信件类型: 户口
来信标题: 无处可询,焦急!!!
来信内容:
    海英大姐您好!以前咨询过您有关孩子上户口的事,事情是这样的我和爱人没结婚之前(爱人与他人未婚先育生有一子,现已7周岁未上户口),如果不通过孩子的亲生妈妈可以上户口吗?
来信人: 匿名
来信时间: 2010年02月05日
回复内容:
    您爱人的孩子属于非婚生育,须先到孩子亲生母亲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后才可为孩子申请随父入户。
    “流动人口之家”网站全体工作人员祝您及家人新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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