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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HY10061463740
信件类型: 户口
来信标题: 关于“寄养未成年人在京入户”的政策解读问题
来信内容:
    您好,龚老师。首先对上次您给予的问题解答表示深深的谢意。 为进一步求证我的问题,我将上次的信件内容和您给的答案复制了一下,以方便您解答。我想问一下,像我家这种情况,被投靠人(祖父母)不是原配夫妻,可以办理“寄养未成年人在京入户”吗?谢谢! 来信内容: 龚老师,你好:有个孙子女入户的问题想和你咨询一下。我母亲与继父于1989年结婚,结婚时,继父是初婚。继父与我母亲婚后无子女。我和弟弟均已成人,并且是河北户口。母亲已于去年“按照夫妻投靠”的政策办理的北京户口,两人均已57岁了,在京无子女。请问,此种情况能否按照“寄养未成年子女在京入户”的政策,将我儿子寄养在两位老人身边入户。谢谢您! 回复内容: 关于您的问题,可参考本站“百姓办事”频道“户口”栏目“市外户口迁入登记”中“寄养未成年人在京入户”一文。
来信人: laopo
来信时间: 2010年06月14日
回复内容:
    申请“投靠(外)祖父母在京入户”,投靠人需为原配夫妻的(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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