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服务对象:公民、其它
法律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受理条件或标准: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是否收赞 :
(一)开业注册登记赞20元;
(二)变更登记费10元:
(三)补发执照工本费10元:
(四)执照副本工本费3元;
(五)注销登记不收费。
法定办理时限: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材料准备: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个体工商户变更(备案)登记、换(补)营业执照申请 书含《个体工商户变更申请表》、《经营者基本情况表》、《经营 场所证明》表等表格: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变更名称:(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预先登记材料。
变更经营范围:新增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后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
|
|
|
| 最关注的栏目 |
 |
|
|
 |
| 最关注的文章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