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ldrkzj.com 关于网站| 网站地图|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查看农历
网站搜索·SEARCH
·文明养犬与科学养犬
·《工伤保险条例》常见问题解答
·市劳动保障局解读《北京市基...
户口
暂住证
工作居住证
档案
婚姻
生育
劳动保障
购房
机动车
驾驶执照
非机动车
外地子女办理借读
毕业生
营业执照申请
卫生许可证
养犬管理
特行管理
出入境管理
救助站
首页 > 百姓办事 > 机动车
补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一、补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情形及应提交的资料

  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期内,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因故损坏或者丢失、灭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下列资料申请补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一)机动车行驶证;

  (二)《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二、办理地点:

  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其他机动车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所属车辆管理所分所办理。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收费

  不收费。

  五、住所的地址是指:

  (一)单位的住所为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地址;

  (二)个人的住所为其身份证明记载的地址。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的住所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记载的地址。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东城区民政局
中国互联网协会
瑞星网
朝阳医院简介
午餐
侵财类犯罪防范提示
流动人口:新生代农民工出路...

最关注的栏目
·海英信箱
·《暂住证》办理
·婚育证明
·解决夫妻两地分居
·市内户口迁移登记
·机动车修理业管理
精品图片推荐

最关注的文章
·8个月至14岁儿童下月免...
·逾六千种药品平均降价16%
·重点站客流增三成 部分...
·110国道交通疏导方案发布
·手机实名制9月初正式施行
·非机动车违法直接罚款
·赛场周边地铁随时加开临客
·密云水库增水至少百万方
北京市东城公安分局 版权所有 网站内所有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技术支持: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
京ICP备:10016309号